首页  部门概况  通知公告  法规制度  服务指南  信息工作  业务交流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18年元旦及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12-14 14:59  

各单位:

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学院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18元旦及寒假期间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收)假时间:

(一)全院教职工元旦放假时间为2017年1230日至2018年1月1日,共3天。其中,11日(星期元旦

(二)全院学生自201812(星期)起放寒假。机关处室12日(星期上班,1月5日(星期)起放寒假。

(三)寒假假期至2018222日止。2月23日(星期五)报到,224日(星期六)至25(星期日)打扫卫生及上课前准备,22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假期值班工作安排:

(一)值班部门:党办、院办车队宣传部(信息中心、财务处、教务处、科研处、总务处、招生处、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离退休职工管理处、美术馆、博物馆、发展规划处、艺术教育学院。

(二)假期值班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元旦、双休日及春节法定假期除外

(三)值班部门填写《2018年寒假值班安排表》,并于12月30日前报院办。

三、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须在学生离校前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收假后须及时统计报送学生返校信息。对在假期期间发生伤、病、亡或遭遇家庭重大变故,参加非法传销活动,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被依法处置及未按时返校失联的学生要做好专项报告工作。

(二)保卫处安排专人值班,管理好教学大楼,配合总务处、艺术教育学院做好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特别是假期防火、防盗工作对出入教学大楼和公寓楼人员必须进行验证登记。

(三)后勤保障部门、保卫部门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在岗,及时接听报修、报警电话,确保假期水电气暖供应及校园安全稳定。

 

 

                                院长办公室

                                          201712月13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