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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2-07-10 15:36 范克胜 

各教学单位、各职能处室:

根据学院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暑假期间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2022届毕业生7月1日(星期五)起离校。其他年级学生7月9日(星期六)起离校放假。

2.全体教职员工于7月16日(星期六)起放暑假。

二、收假时间

1.8月24日(星期三)全体教职工报到上班。8月25日(星期四)全体符合返校条件的在读学生(含继续教育学院、附中学生,以及第二学位学生)报到注册,27至28日做好宿舍搬迁及上课准备工作。8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9月13日(星期二)全体符合返校条件的新生注册报到。

备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部门要求,必要时及时调整开学及师生返校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学生未接到开学返校通知不得提前返校。

三、工作安排

(一)统筹安排离校返乡工作

学生实行分批离校。学工部门及各教学单位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离校及疫情防控政策宣传教育,引导离校返乡学生提前了解掌握目的地关于从陕西返乡人员的疫情防控政策,强化“学校、路途、家庭”防控链条管理,确保学生安全、有序、和谐离校。提醒广大师生离校返校途中全程佩戴好口罩,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控意识,尽量减少与其他人交流,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避免聚集。如果离校返校途中或者返家后,身体出现疑似症状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及时就近就医。对于返乡后需要隔离的师生,要遵守隔离相关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所有离校学生暑假期间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返校。

(二)合理安排值班轮休工作

暑假期间,实行院领导轮休、行政总值班和二级单位业务轮休制度,统筹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有关业务工作,确保假期各项工作运转平稳、衔接有序。

1.院领导安排轮流在岗带班。

2.学院行政总值班员及长安、临潼校区行政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值守。总值班人员每日下午16:00 前汇总学院三校区值班情况,电话汇报带班院领导后,向省教育厅总值班室报备。各单位在假期中遇有紧急、突发情况,立即向行政总值班室报告(值班电话:88866459)。

3.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工作组成员单位(党政办、长安校区办公室、宣传部、人事处、学生处、研究生处、保卫处、后勤处、离退休处、卫生所、纪检监察机构)根据自身需要安排业务轮休。坐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时段为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其他时间为电话值班,如有工作需要坐班待岗。在岗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和特殊突发事件2小时报告”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三)从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陕西省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属地有关政策要求,统筹做好暑期疫情防控工作。

1.严格校园门禁管理

严格三校区门禁管理,所有入校人员务必查验身份信息、佩戴口罩、扫码测温。校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由所在单位向保卫处备案后,扫码、测温进入校园。

2.合理做好人员管控

(1)加强师生假期出行管理。暑假期间,倡导师生减少不必要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禁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陕的,须按学院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报备手续。

(2)严格做好返陕人员管理。行程码中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教职员工暂缓返校。行程码中有省外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员工,在返校前,严格落实核酸检测“三天两检”(72小时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入陕后开展第1次核酸检测,第2次和第1次核酸检测需要间隔24小时以上)后,向学院提出返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返校。

(3)统筹做好外籍师生管理。在境内的外籍师生进出校园、跨省市流动管理及防疫要求等与中国师生一视同仁。在境外的外籍师生,未经学院允许不得私自返校。港澳台师生参照执行。

3.持续做好暑期师生健康监测及核酸检测。建立学院、所属单位、个人三级健康监测网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跟踪师生员工活动轨迹和身体健康情况,确保不漏一人、不留死角。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工作。

(四)加强暑期校园安全工作

1.做好暑期安全教育工作。学工部门及各教学单位要对学生开展一次暑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假期随时关注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疫情动态等信息,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2.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及防范。保卫、后勤部门及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用水、用电、用气设施,消防设施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改,特别要排查暑期在建工程和维修改造工程的隐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

3.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学工部门及各教学单位要采取有效方式,继续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特别是密切跟踪心理异常等学生群体,要提醒家长关注学生异常行为,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严防极端事件发生。

4.妥善做好舆情监控及处置。学工部门、宣传部门及各教学单位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畅通信息反馈渠道,持续加强网络舆情与涉疫敏感信息的预警、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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