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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寒假放假的通知
2023-01-06 19:22 范克胜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23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报到时间安排

1.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3日至2月23日。报到注册时间为2月24日(星期五),2月2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职工放假时间为1月7日至2月22日,2月23日(星期四)报到上班。党政干部、管理人员和工勤保障人员寒假期间安排值班值守和轮休。

3.根据疫情形势和上级要求,必要时及时调整学生返校报到时间及批次,以通知时间为准。学生未接到通知不得提前返校。

二、有关工作要求

1.严格假期值班值守工作。寒假期间,实行院领导带班值班、行政总值班和二级单位业务值班制度。党政办、宣传部(信息中心)、保卫处、后勤处、离退休工作处、长安校区管委会、艺术教育学院等单位安排坐班值班和24小时电话值班。坐班值班时间为工作日和春节期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其他单位安排电话值班,如有工作需要须第一时间到岗。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和特殊突发事件2小时报告”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重要情况及时汇报、妥善处理。

2.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卫处要会同后勤处、基建处、教务处等部门全面排查整治在建工程、水电气设施、消防设施、实验室、网络中心、学生公寓、家属楼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在放假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确保校园稳定安全。保卫部门要加强寒假期间校园巡查工作,严格校园门禁管理,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宣传部门要持续加强网络舆情与涉疫敏感信息的预警、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

3.深入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学工、人事部门及各单位要以防疫情、防自然灾害、防诈骗以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为重点,组织全体师生进行线上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健康管理能力和应急避险能力。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学院党政工作部署,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方案、预案,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严格做好自我防护,尽量减少聚集,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4.持续加强师生人文关怀。学工、人事部门要会同各单位加强师生健康监测,建立师生基础疾病台账、疫苗接种台账、新冠感染台账,密切关注师生健康状况。学工部门及各教学单位要持续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和心理健康,加强感染新冠学生的人文关怀与心理疏导。人事处、离退休处要会同各单位建立健全新冠重症教职工关怀帮助机制。后勤处要会同学生处、人事处、国资处等部门,对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健康驿站建设的文件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应急机制、建好基础设施、储备足量物资、严格信息报送。党政办要会同组织部、离退休处、工会等部门,做好老党员、老同志、困难职工、一线值班人员的春节慰问等工作。

5.统筹做好春季开学准备。各单位要及时研究制定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并充分利用假期做好新学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后勤部门要做好教室维护、设备检修、水电气正常供应、校园修缮等开学准备工作,并在春季开学前组织开展一次爱国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对全院环境卫生及卫生死角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重点预防新冠、肺结核、出血热、流感等冬春季传染病,集中做好学生宿舍、教室、食堂等重点场所卫生工作。教务部门和各教学单位要提前统筹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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