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节假日(含寒暑假)期间学院公务车辆的管理,从根本上杜绝公车私用、节假日违规使用现象,有效地保证各项教学、行政任务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对公务车辆保管与使用做如下规定:
一、公务车车辆停放方式:
1、节假日期间各类封存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小型车停放在地下停车场指定车位,大型车停放在美术馆前后两侧。每天安排三台值班车辆供教学、行政公务使用,临时停放在3号教学楼两侧路边,由车队将车辆牌号报院长办公室备案。
2、车辆在完成出车任务后应立即归队,停放在指定位置。
3、所有车辆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出过夜。确实由于工作需要的,须经院长办公室审核批准,方可停放在他处,停放场所必须保证安全可靠。
二、公务车辆使用范围及申请程序:
1、值班院领导用车。
2、学院计划内教学、科研及学术交流用车。
3、假期值班的职能工作部门外出公务用车。
4、教学单位用车需填写《派车单》,由院办审核后,车队队长负责调度车辆,安排出车。如有驶离西安市外的车辆,必须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再由院办向车队下达出车任务。
三、值班驾驶员任务:
1、值班驾驶员由车队队长负责统一安排,名单由车队报院长办公室备案。
2、负责完成节假日期间24小时车辆保障任务,当出现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时,保障公务车辆能够迅速出动,应急响应。
3、车队队长负责检查当日车队所有车辆停驶情况并做好记录,如有违反及时向院办汇报拿出处理意见。
四、院长办公室对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使用情况随时做好检查工作,如发现违反规定使用车辆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人问题。
五、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西安美院院长办公室
201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