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填写《西安市生育登记表》一式二份(准确填写表上信息)
2. 夫妻双方户口本(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二份)
3. 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二份)
4. 结婚证(复印件二份)
5. B超单(复印件二份)
6. 女方1寸照片1张
7. 办理服务册时带女方身份证原件
8. 男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初婚未育证明
9. 男、女双方户籍或工作单位从外地迁入或调入本辖区的,到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移交单或婚姻状况证明
10. 再婚无子女的应由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户籍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员)出具婚育状况证明,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民事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等相关资料
备注:1.办理服务册后请计生专干将服务册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 社区公章
2.否则不予办理它业务